孔子学院项目介绍

2007-03-26 00:00

 

为发展中国与世界各国的友好关系,增进世界各国人民对中国语言文化的理解,为各国汉语学习者提供方便、优良的学习条件,中国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世界上有需求、有条件的若干国家建设以开展汉语教学为主要活动内容的 “孔子学院”,并在中国北京设立“孔子学院总部”。

  一、名称

“孔子学院”的英文名称为“Confucius Institute”。孔子是中国历史上的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哲学家,其学说在世界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该名称体现了中国历史悠久、博大精深的语言文化底蕴,也体现了新世纪中国语言文化将逐步融入世界的发展趋势。

孔子学院总部(以下简称“总部”)设在北京,具有法人地位。境外设立其分支机构孔子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中文名称为“XX孔子学院”(XX为学院所在城市名称),英文名称为“Confucius Institute in XX”。其他外文名称翻译参照英语翻译。

  二、机构性质

孔子学院是以传播中国语言文化、支持当地中文教学为基本任务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益机构,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和法规,接受所在国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三、业务内容

  孔子学院开展具有驻在国特色的汉语教学和推广的业务,总体上可以选择进行以下的教学和推广工作:

  1、包括多媒体及网络在内的汉语教学;

  2、举办大、中、小学中文教师培训;

  3、实施汉语水平考试和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认证考试;

  4、开设各种类型(企业集团、留华预备、岗前辅导、考前训练等)和技能(翻译、旅游、商务、金融、中医)的汉语课程;

  5、开设与国内院校相衔接的中文学历教育课程;

  6、协助制定汉语教学大纲或汉语教学方案;

  7、推广国内教材、推荐国内教师;

  8、合作开发当地实用性汉语教材;

  9、开展学术活动和中文竞赛;

  10、播放中国影视;

  11、提供赴华留学咨询;

  12、开放图书资料信息查阅服务等。

  四、机构类型

孔子学院是以传播中国语言文化为基本任务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益性机构,一般应具有法人资格。孔子学院应选择人员流动大、交通方便、商企集中、较为繁华的地段开设,以孔子学院总部提供的教学模式、课程产品等作为主要教学资源,并遵照统一的教学、考试、培训质量认证体系和标准开展教学和检测。主要是向社会人士提供专门技能的汉语培训以及中文教师的教学能力培训,属于非学历教育。教学重点是应用汉语。孔子学院也与大学合作在校内设立汉语中心,支持中文专业和公共汉语的学历教学;设立研究中心,支持关于中国问题的各项研究工作。孔子学院面向社会开展的相关教学、推广活动,汉语中心也可以有条件地进行。与大学合作在校内设立的汉语中心、研究中心或孔子学院可不必具有法人地位。

  五、建设模式

  孔子学院可采用总部直接投资、总部与国外机构合作、总部授权特许经营三种形式设立。现阶段主要以中外合作方式建设孔子学院,具体合作方式由孔子学院总部与国外合作方共同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