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最近,不少中国留学生询问如何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现综合大家的问题,将中国驻印尼使馆文化处提供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知”公布如下,供有关人员查阅。
一、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资格条件
1. 持中国护照且未申请移民者;
2. 回国工作者;
3. 在正规院校注册学习毕业或结业,或研究工作期限在半年以上者。不包括自费赴国(境)外学习语言者、留学中途探亲人员和在国(境)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等;
4. 在使馆文化处正式报到备案;
5. 申请办理日期距离毕业日期尚未超过3个月。
二、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1.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
2. 贴有照片的护照主页(和延期页)复印件;
3. 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 校方出具的注明留学期限、校方联系电话号码、加盖有效印章的证明函;
5. 有效的印尼学习签证及复印件;
6. 回国机票原件和复印件,如为电子客票,须提供订购确认单;
7. 注明回邮地址并贴有足够邮资的回邮信封;
8. 由他人代办,需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
三、 办理期限及费用
1. 申请者宜于回国前一个月传/寄有关文件资料。收到资料后,文化处需要10个工作日进行验证。申请者可于10个工作日之后咨询、预约领取时间 ;
2.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免费。
四、 从2010学年开始,凡来印尼的中国留学生请尽快到中国驻印尼使馆文化处报到,以我便我使馆能更好地为广大中国留学生服务。请同学们互相转告。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印度尼西亚使馆文化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62-21-5761263
地址:JL.MEGA KUNINGAN NO.2
中国驻印尼使馆文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