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个别留学人员在留学结束后未及时申办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在需要办理学历认证时才与使馆联系补办。由于超过规定期限不能顺利办理,耽误了个人学历认证,也给使馆正常工作造成被动。
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是我留学生在印尼学习经历的重要证明文件,也是国内相关部门办理学历学位认证的重要依据。现就相关规定重申如下:
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国在印尼留学人员在入学注册的同时应主动向使馆报到备案;申请办理日期距离毕业日期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其它规定参见本网站之《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知》。
请留学生组织和广大留学人员相互转告,务必重视。
感谢大家对我处工作的支持。
驻印尼使馆文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