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调整外国人赴华入境政策的通知及申办中国签证须知

2023-03-14 17:58

为进一步便利中外人员往来,中方决定自北京时间2023年3月15日零时起,就外国人赴华入境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恢复中方于2020年3月28日前签发且仍在有效期内各类赴华签证的入境功能。

二、中国驻外签证机关恢复为外国人审发包括旅游等在内的各类赴华签证。

请认真阅读中国驻印尼使领馆更新的《外国人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须知》(附后)。

三、中国各口岸签证机关恢复审发外国人符合法定事由的各类口岸签证。

四、恢复海南入境免签、上海邮轮免签、港澳地区外国人组团入境广东144小时免签、东盟旅游团入境广西桂林免签政策。

中国驻印度尼西亚大使馆

                 中国驻泗水总领馆

                 中国驻棉兰总领馆

                中国驻登巴萨总领馆

2023年3月14日


外国人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须知

(自北京时间2023年3月15日零时起实施)

一、签证受理范围

签证种类申请人范围主要材料要求

M

入境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商务活动文件、经贸交易会请柬等邀请函件

L

入境旅游人员

往返机票和酒店订单等旅游计划材料,或中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二)被邀请人行程安排信息:抵离日期、旅游地点等;

(三)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Q1

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人员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一)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二)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Q2

入境短期(不超过180日)探望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S1

入境长期(超过180日)探望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一)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二)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四)中国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证明或拟收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