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远程视频公证
中国驻印尼使馆(下称“使馆”)与国内公证机构(下称“公证机构”)合作试点,于2022年5月5日推出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办证业务,便利海外中国公民办理目前驻外使领馆无法直接办理的公证,如涉房产、股权、继承等重大财产类事务声明、委托等。最终可否办理由国内公证机构决定。
【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公证申请表》
2.《驻外使领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权责告知书》
4.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6.有效居留证件(KITAP/KITAS)或工作、学习等长期签证
【办理流程】
请按照以下流程向雅加达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签证中心”)申请办理声明、委托(包括涉房产、股权、继承等重大财产类事务)、婚姻状况、姓名、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无犯罪记录、经历、学历、证书(执照)、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文本相符公证等远程视频公证事项。最终可否办理由国内公证机构决定。
1.请将有关材料发至(请勿使用压缩包模式)签证中心证件咨询邮箱jakartacentre1@visaforchina.org预审。
2.通过身份核验后,签证中心将回复邮件告知申请人有关公证机构联络方式。当事人须自行联系公证机构,根据公证机构要求出具有关材料,由公证机构负责审查。
3.如公证机构确认可以受理,公证机构同签证中心议定办理时间后及时告知当事人,并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4.当事人在约定的时间本人亲自到签证中心,携带有效护照、办理公证相关材料。
5.当事人将在工作人员协助下,与公证机构视频连线。公证全程以公证员为主导,当事人根据公证员要求,亲自操作系统,远程回答提问,在线完成办理。
【交费取证】
1.当事人按照公证机构收费标准规定,直接向公证机构缴纳公证费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如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费金额及支付方式、公证书领取方式、办理进度查询等事项由当事人与公证机构自行商定。
3.在签证中心办理的远程视频公证需缴纳服务费。
4.如公证机构需当事人提交办理公证书面材料等,由签证中心现场协助密封,由当事人自行向国内邮寄或委托签证中心代为邮寄,并请当事人签署邮寄承诺书。当事人需承担邮费及签证中心邮寄服务费。
【注意事项】
1.办理远程视频公证的当事自然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大陆地区居民;
在印尼长期居住,持有效居留证件(KITAP/KITAS),或工作、学习等长期签证;
在印尼工作/居住地属使馆领区范围;
公证书拟在国内使用,公证事项系使馆无法直接办理的,且当事人自愿选择海外远程视频公证;
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禁止性规定。
2.当事人向国内公证机构申办公证,应如实告知、填写所申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所上传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充分。
3.对您所填写的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信息,以及所上传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将及时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形式依法进行核实。如因当事人不如实填写申请公证事项的信息、上传的证明材料不真实、不合法,或因条件所限无法核实到有关信息的,公证机构将不予办理。
4.当事人根据邮寄承运部门关于邮寄过程中发生材料丢失,损毁等赔偿条款自愿投保,如发生纠纷应当由当事人自行与承运部门协商解决。
5.在您操作完成申请流程后,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我们能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6.当事人选择采用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方式申办公证,即视为当事人自愿申办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已阅读、理解、知晓、认可本须知中每一项内容,并愿意接受相应规则的约束,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免除使馆/签证中心的一切责任。
【联系方式】
签证中心地址:Unit 07-12,8nd floor East Building, DR Ide Anak Agung Gde Agung Blok E.3.2. Kav 1 South Jakarta 12950
递交签证/领事认证/远程视频公证申请时间(普通、加急):上午09:00-下午15:00
中国公民远程视频公证咨询邮箱:jakartacentre1@visaforchina.org
咨询电话:021-579 38655
二、使馆直接办理非重大财产处置类公证
中国驻印尼使馆直接办理的常见公证书类别为声明书公证和委托书公证。根据《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相关精神,我馆不具备对财产权属证明、身份证明、夫妻关系证明等材料进行实质审查的条件,不再直接办理涉处分房产或其他重大财产的有关公证,或涉股权交易、贷款、行使股东投票权利等公司事务类公证。当事人可选择在印尼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并办理附加证明书,或办理远程视频公证。
中国国内出具的驾驶证、结婚证、毕业证、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文书,如有需要应在国内办理公证,驻外使领馆不为中国国内出具的上述证书办理公证。驻外使领馆只受理本馆签发的护照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经公证的护照复印件不能代替护照使用。
【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公证申请表》
2.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本人印尼有效长期居留许可KITAS/KITAP原件及复印件
5.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视个人办理具体事项,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权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银行卡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
【办理流程】
为便利在印尼中国公民便捷高效办理公证业务,提高使馆公证办理效率,我馆自2025年11月14日起启用“中国领事”APP公证预约预审。请公证申请人将“中国领事”APP升级到最新版本,选择“公证办理”业务模块开启办理,流程如下:
1.填写表单:请完整、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填选公证信息并上传相应材料。
2.使馆预审:使馆对申请信息进行预审,若APP提示待补充材料,请及时按照要求上传相应材料。
3.预约时间:APP提示使馆预审通过后,请预约到馆办理时间。
4.到馆办理:按照使馆要求带齐所需纸质材料,在预约时间到馆提交公证申请。
【办理时限】
领事官员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核实。经审查,认为申请材料真实、合法、充分,公证事项真实、合法的,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出具公证书。因补充证明材料、向国内请示核实情况、不可抗力等原因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缴费方式】
申请人可选择网上银行转账(含手机银行)或印尼当地银行柜台汇款方式支付办证费用。我馆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Bank of China (Hong Kong) Limited Jakarta Branch
客户名:EMBASSY OF THE PRC IN THE REP OF INDONESIA
账户名:EMBASSY OF PRC CONSULAR FEE
账户号:100000900347834
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转账或中国银行柜台汇款,请使用我馆“账户名”,即EMBASSY OF PRC CONSULAR FEE。
通过印尼境内除中国银行外的其他银行(如:BCA、Mandiri等)柜台进行汇款,请使用我馆“账户名”,即EMBASSY OF PRC CONSULAR FEE。
通过印尼境内除中国银行外的其他银行(如:BCA、Mandiri等)进行网上银行转账,请使用我馆“客户名”,即EMBASSY OF THE PRC IN THE REP OF INDONESIA。
转账时,请注意填写转账附言。格式为申请人的中文姓名拼音+APP生成的订单号。如:ZHANG SAN IDNAA3ABCD12345678。
请保留网上银行转账凭证或银行汇款的支付凭证,须显示付款账号、支付时间、备注信息。请将支付凭证打印后,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同交至使馆。
缴费注意事项详见:关于开通领事证件转账缴费服务的通知
【注意事项】
1.当事人应根据在印尼居住地,按中国驻印尼使领馆领区划分,本人亲自前往有关使领馆递交申请。
2.申请表及声明/委托书均不得事先签署,须由当事人于递交申请当天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字并填写当天日期。
3.当事人应了解文书使用目的,知悉并同意文书内容,自行承担签署有关文书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法律后果。
4.请及时领取公证书。超过3个月不取,将作销毁处理,并将影响当事人今后办证,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公证规费】
类别 | 费用(印尼盾) |
中国公民/公证(民事类) | 300,000 |
中国公民/公证(商事类) | 600,000 |
公证副本费(每份) | 110,000 |
特急费(第二个工作日取件) | 500,000 |
加急费(第三个工作日取件) | 350,000 |
【联系方式】
使馆地址:Jl. Mega Kuningan No.2, Jakarta Selatan 1295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6:30
证件业务咨询邮箱:jakarta@csm.mfa.gov.cn
证件业务咨询电话:062-21-5761036